贵州省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罗甸至望谟段甲供材料(波形梁)采购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贵州省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罗甸至望谟段工程已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黔交建设【2015】242号文批准初步设计,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甲供波形梁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贵州省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甲供材料(波形梁)的采购,计划交货时间:2017年9月至2019年5月(其中:K0+000-YK19+689.256段2017年12月31日交工),招标合同段如下: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mm) | 单位 | 招标数量 | 备注 |
1 | 波形梁板 | 85×310×4×4320 | 块 | 26320 | 二波普通型 |
85×310×4×3820 | 块 | 481 | 二波加强型 | ||
85×310×4×4320 | 块 | 8869 | 二波加强型 | ||
85×506×4×4320 | 块 | 2451 | 三波 | ||
85×506×4×3820 | 块 | 37 | |||
2 | Ⅰ型连接螺栓 | M16×170 | 个 | 55851 | |
3 | Ⅱ型高强连接螺栓 | M16×42 | 个 | 69921 | |
4 | 高强拼接螺栓 | M16×35 | 个 | 337095 | |
5 | 防盗压紧螺母 | M16 | 个 | 462867 | |
6 | 防盗防松螺母 | M16 | 个 | 462867 | |
7 | 垫圈 | M16 | 个 | 462867 | |
8 | 横梁垫片 | 76×44×4 | 个 | 71557 | |
9 | 柱帽 | φ148×15×5 | 个 | 41957 | |
10 | 防阻块 | 196×178×200×4.5 | 个 | 39826 | |
300×200×290×4.5 | 个 | 4928 | |||
11 | 托架 | 300×31×4.5 | 个 | 978 | |
12 | 立柱 | φ140×4.5×2300 | 根 | 38106 | |
φ140×4.5×1200 | 根 | 3810 | |||
φ140×4.5×1250 | 根 | 41 | |||
□130×130×6×2690 | 根 | 4549 | |||
□130×130×6×1340 | 根 | 379 | |||
13 | 加强钢板 | 310×200×10 | 块 | 9644 | |
14 | 横隔梁 | 480×200×50×4.5 | 个 | 5192 | |
15 | 圆头式端头 | R260-406 | 个 | 1464 | 二波 |
R260-610 | 个 | 28 | 三波 | ||
16 | 组合式端头 | R250-406 | 个 | 34 | |
R750-406 | 个 | 41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者取得制造商授权的合法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
(二)若为波形梁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有相应资质单位出具的《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书》(产品范围包括波形梁钢护栏);应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认证(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货物)。
(三)若为特许代理商,其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出具的《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书》(产品范围包括波形梁钢护栏),其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应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认证(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货物)。
(四)代理商或制造商,提供2014至2016年度财务报表。近3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值不小于5000万元。
(五)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六)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八)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由生产商自身或由其委托的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
四、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8月16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sggzyjyzx.cn)报名缴费,报名缴费后可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首次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先办理CA认证证书)。
(二)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
(三)招标人不组织工地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一)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7日上午11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10时3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贵州省展览馆)开标会议室,面交招标代理公司。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将于上述时间和地址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会议。
(三) 投标人应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费码机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八、其他
(一)如果您是第一次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详细内容请参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初次办理流程>、<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申请指南>)先办理数字证书。
(二)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补遗书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九、投诉举报的处理
(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二)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 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厅不予受理。
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基本建设管理处,电话:0851-85954467。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小河区开发大道1号
邮 编:550004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851-84827846
传 真:0851-84827846
招标代理: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乌当区世纪金源财富中心B座9楼
邮编:550009
联系人:侯先生
电话:0851-84827846
传真:0851-84827846
交易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贵州省展览馆
电 话:0851- 88309686
201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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